服务信息
- 咨询电话: 0351-7731402、7731403、7731400
-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受理地址: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2层)10-12号窗口
- 交通指引: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乘车路线(79路、836路、870路、877路经停,可在省政务中心(大吴村)公交站点上/下车)
基本信息表
主项名称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码 | 1400-F-01800-140000 | 实施编码 | 1114000001215025X52000718017000 |
实施机构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15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5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网上支付 | 物流快递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网办情况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年审或年检 | |
咨询电话 | 0351-7731400 | 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结果名称 | |
受理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事项状态 | 有效 |
服务指南路径 | http://www.sxzwfw.gov.cn/icity/icity/proinfo?id=339396B853A140E39EFA1C8EE7F4DDD2&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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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列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原件份数(份) | 复印件份数(份) | 来源渠道 | 使用说明 | 填报须知(材料要求) | |
建设单位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建设理由、与通航有关设施的种类、结构、规模、位置等) | 在线表单 | 0 | 1 | ||||
航评报告 | 在线表单 | 0 | 1 | ||||
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 | 在线表单 | 0 | 1 | ||||
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供核验)、组织机构代码证(供核验)、成立文件等机构证明文件 | 在线表单 | 0 | 1 | ||||
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者需提供) | 在线表单 | 0 | 1 |
办理流程
查看外部流程图
环节名称 | 环节办理岗位 | 办理处室 | 办理人 | 办理人联系方式 | 环节办理期限(工作日) |
受理 | 科员 | 窗口 | 程进、杨波、刘子榕、王凯、董兴华 | 1 | |
审查 | 副处长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田建胜、刘宁 | 3 | |
决定 | 处长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苏敏 | 1 |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类型 | 减免原因 | 减免金额 | 收费依据 | 金额 | 最小金额 | 最大金额 |
特别程序
序号 | 特别程序种类 |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
1 | 0 |
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律文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颁布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 | 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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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但下列工程除外: (一)临河、临湖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不通航河流上建设的水工程;(三)现有水工程的水毁修复、除险加固、不涉及通航建筑物和不改变航道原通航条件的更新改造等不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工程。 建设单位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进行补充或者修改,重新报送审核部门审核。 未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或者经审核部门审核认为建设项目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部门不予批准、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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