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信息
- 咨询电话: 0351-7731402、7731403、7731400
-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受理地址: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2层)10-12号窗口
- 交通指引: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乘车路线(79路、836路、870路、877路经停,可在省政务中心(大吴村)公交站点上/下车)
基本信息表
主项名称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码 | 1400-A-00503-140000 | 实施编码 | 1114000001215025X52000118014000 |
实施机构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20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15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网上支付 | 物流快递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网办情况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年审或年检 | |
咨询电话 | 0351-7731400 | 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结果名称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受理条件 |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事项状态 | 有效 |
服务指南路径 | http://www.sxzwfw.gov.cn/icity/icity/proinfo?id=45A36AD70E974A899D20C6C802EA1342&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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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列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原件份数(份) | 复印件份数(份) | 来源渠道 | 使用说明 | 填报须知(材料要求) | |
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ot.gov.cn)办理。 | 材料样本 | 1 | 1 |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 材料样本 | 1 | 1 |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在线表单 | 1 | 1 | ||||
相关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在线表单 | 1 | 1 | ||||
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 在线表单 | 0 | 1 | ||||
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清单 | 在线表单 | 1 | 1 |
办理流程
查看外部流程图
环节名称 | 环节办理岗位 | 办理处室 | 办理人 | 办理人联系方式 | 环节办理期限(工作日) |
受理 | 科员 | 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窗口 | 程进、杨波、刘子榕、王凯、董兴华 | 1 | |
审查 | 副处长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田建胜、刘宁 | 11 | |
决定 | 处长 | 行政审批管理处 | 苏敏 | 3 |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类型 | 减免原因 | 减免金额 | 收费依据 | 金额 | 最小金额 | 最大金额 |
特别程序
序号 | 特别程序种类 |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
1 | 0 |
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律文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颁布机关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687号 | 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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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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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 |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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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工程甲级和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申请人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乙级监理企业资质、水运工程甲级、乙级和机电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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