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信息
- 咨询电话: 0351-7731402、7731403、7731400
-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受理地址: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2层)10-12号窗口
- 交通指引: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乘车路线(79路、836路、870路、877路经停,可在省政务中心(大吴村)公交站点上/下车)
基本信息表
主项名称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
子项名称 | |||
事项编码 | 1400-A-00100-140000 | 实施编码 | 1114000001215025X52000118027000 |
实施机构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时限(工作日) | 20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15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网上支付 | 否 | 物流快递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网办情况 | 四级标准(全程网办) |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否 | 年审或年检 | |
咨询电话 | 0351-7731400 | 投诉电话 | 0351-7731315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结果名称 |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受理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 | 事项状态 | 有效 |
服务指南路径 | http://www.sxzwfw.gov.cn/icity/icity/proinfo?id=BCF4120269074BB3AC21A776C65E5175&i=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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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列表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原件份数(份) | 复印件份数(份) | 来源渠道 | 使用说明 | 填报须知(材料要求) | |
设计文件 | 材料样本 | 1 | 0 | 需要核验原件、盖章 |
办理流程
查看外部流程图
环节名称 | 环节办理岗位 | 办理处室 | 办理人 | 办理人联系方式 | 环节办理期限(工作日) |
受理 | 科员 | 建设管理处 | 程进、杨波 | 1 | |
审查 | 科员 | 建设管理处 | 祝天晴、石利强、高新文 | 11 | |
决定 | 科员 | 建设管理处 | 苏敏 | 3 |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类型 | 减免原因 | 减免金额 | 收费依据 | 金额 | 最小金额 | 最大金额 |
特别程序
序号 | 特别程序种类 | 特别程序时限 | 特别程序法定依据 |
1 | 专家评审 | 15 |
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律文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具体内容 | 颁布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无 | 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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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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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293号 |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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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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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2011年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 | 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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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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